几乎都得到过人心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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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10-02-03 14:29:33 / 天气: 晴朗
/ 心情: 高兴
权力傲慢怪国民?权力傲慢怪国民?北京大学法学院5位学者因上书建议修改拆迁条件,获选人民网十大责任测试仪公民。姜明安先生是其中的一位获选。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民要明了自己的公民地位,推进民主、法治,不能有“搭便车”的思想,法治国家必须靠每个公民去建设。
这些意思是很正确的。我只是稍微有点奇怪,姜公民获选十大责任公民后,发表的只是督促公民去行使权利、明了义务、承担责任的言论,而未对公民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时所面临的现实处境有何置评。
我充分肯定在成都唐福珍拆迁自焚事件后,姜公民等5位法学学者上书的作用,但我想姜公民不至于因为这一件可谓成功的上书活动,就生出民主、法治推进不够在于公民未尽到足够责任的想法吧。
姜明安公民话音刚落,《光明观察》又发出评论,称“权力傲慢的根源在于‘公民稀缺’”。这是对姜公民言论#x的引申。姜公民是说了一半的对话,《光明观察》的引申则将权力傲慢从根源上归咎于国民。国民何辜,竟然要为民主法治进程承担“根源”性的责任。
我固然知道,没有能够成为公民的国民还有不少,只是无法理解这主要是国民自己的原因。公民稀缺,权力确实会傲慢的,但恐怕只是更形傲慢而已,因为公民稀缺本身就是权力剥夺权利的结果,权力无约束在先,国民被剥夺在后,而国民无法成为公民Buy in Global,岂不是认同“国民素质不高,所以无法实行民主法治”么?这样的想法,确实是合乎权力的逻辑。因为国民只有这个样子,所以也就只配由不受制约的权力进行当仁不让的管治。从来,国民都是被如此厚诬的。但事实上,在权力不受约束而且往往被用来体系化地压制国民的情况下,一个国民又岂是想变公民就能够变公民呢?
我想,唐福珍以及无以数计的被拆迁者(听说马上要变成“被搬迁者”了),是不是没有行使过公民的权利呢?有那么多上访人员在风雪中奔波,是不是没有想变成公民的愿望呢?那些因为言论而被缉拿、被跨省追捕的人,是不是在承担公民责任呢?
也许,他们都应该得到全民的声援,才可以证明没有人“搭便车”。或许,理想的情形应该是这样吧,但人们是一个个独立存在的,在权力的威势下人们有程度不同的畏惧,有程度不同的自我保护,又是何其正常。而且,我看到,每一个引人注目的侵害国民个人权利的事件,几乎都得到过人心的支持,并形成舆论,然而,是不是每一个上书都可能取得像孙志刚事件和唐福珍事件后上书所达到的效果呢?
我丝毫不否认公民权利的实现在于人们的争取,每个人都可以在公共事务中表达自己的看法,都能够以一定的形式去表达自己的态度,民主法治或许有成就的一日。然而,我不能同意“权力傲慢的根源在于公民‘稀缺’”,也不能赞赏姜明安单讲国民要成为公民而不讲国民何以未能成为公民。
国民是因权力的限制而未能成为公民的,就是姜明安公民,我想也定有许多未能去承担公民责任的还是被诬作红颜祸水锺纺公司会长出任日航会长干预和修补#x特别是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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