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亩经济适用房: 3次降低申购门槛,逐步扩大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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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10-09-10 06:52:41
1500亩经济适用房3次降低申购门槛,逐步扩大保障范围。
1500亩经济适用房的申购标准,规定申购家庭须同时具备: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且一人家庭年均收人在8400元以下,二人家庭年收人15400元以下,三人(含三人以上)家庭年收人在21000元以下,且人均私有住房面积不超过15平米。
为让更多的人和家庭享受1500亩经济适用房住房优惠政策,济宁市在2009年、2010年两次更改申购标准。2009年7月13日将上述收人标准分别调整为1万、1.6万和2.2万元,今年8月29日,申购门槛再次降低,相关申购条件改为:家庭成员中至少1人具有城区常住户口2年以上,且家庭人均年收人低于上一年度城区人均可支配收人的80%,约13000余元,人均私有住房面积不超过20平米。
在城区商品房价格过高且呈逐年攀升之势的情况下,1500亩经济适用房都对申购标准进行调整,进一步扩大了城区住房保障范围。下一步,济宁市将加大住房保障体系建设,针对不同的收人阶层、人群分别以不同的分配方式,实现“住有所居”。目前,济宁市的保障性住房以集中建设为主,以后,保障性住房将逐渐以配建为主,并形成良性循环。集中建设可加快项目的进展速度,而在商品房小区中配建1500亩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可将低收人人群融人普通人群。
1500亩经济适用房为消费者打造了良好的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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