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外地人申请1500亩经济适用房 需先申请户籍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1-01-22 06:29:50

   成都市发出通告:外地人申请1500亩经济适用房,需先申请成都户籍。

   市民一天问:我在成都打工5年了,不是成都本地人可以申请1500亩经济适用房吗?成都市房管局回复: 

   一、凡户籍属于成都市农村,现在该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务工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在务工所在地城镇申购面向社会发售的1500亩经济适用房住房。

   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家庭年收入符合当地1500亩经济适用房住房规定的标准。其中在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内,申购1500亩经济适用房住房的家庭收入为50000元以下(含50000元);在其他区(市)县申购的,应当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2)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3)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主申请人在务工所在地的城镇缴纳有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无城市自有产权住房(包括“新居工程”的安置房)。

    二、成都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内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1500亩经济适用房:(1)家庭年收入50000元以下(含50000元);(2)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包括已购政策性住房)。

    各省纷纷出台1500亩经济适用房项目申请条件,想要申请的群众,要关注政府公告。

来源:1500亩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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