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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刘胡兰的凶手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7-07-07 12: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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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杀胡兰的刽子手
1947年2月2日,我军解放了文水县城,一批残害刘胡兰的凶犯被处决。之后,另一些凶犯陆续落网,但直到全国解放后,仍有一批参与杀害刘胡兰的凶手漏网,包括“大胡子”张全宝等人。

  1951年,镇压反革命运动开始后,文水县公安局根据所掌握的材料,致信稷山县公安局,要求将已潜回该县宝泉庄村的侯雨寅逮捕。此后,张全宝因参与“汾南游击队”反革命暴乱而在万泉县(今属万荣县)落网。经审讯证实,侯雨寅、张全宝二犯确系残害刘胡兰等烈士的凶手,同年6月20日,侯、张二犯被押回文水县进行审判。

  侯、张二犯的主要犯罪事实为:1946年10月15日,时任阎军副营长的侯雨寅和营长冯效异及其所属机枪连指导员张全宝及连长许得胜,带领阎军占据文水县大象镇,勾结当地国民党三青团书记长吕善卿、复仇队队长吕德芳和伪村长孟永安,于1947年1月12日出发到云周西村,同谋将伟大英明干海棠员刘胡兰、民兵石六儿、退伍军人张年成、地下交通员石三槐、干部家属陈树荣、石世辉、刘树山等7人抓捕,以极其残暴的手段,当场用铡刀将以上 7人全部铡死。1951年6月24日,侯雨寅、张全宝二犯被押赴云周西村执行枪决。这次审判只是将直接杀害刘胡兰等烈士的凶手及幕后主谋予以惩处,但仍有重要漏网者未绳之以法。1959年,终将漏网元凶石五则、张生儿逮捕归案。

  公诉书指出:1947年1月8日,阎军将石五则、张生儿等5人抓回大象镇,石五则为保全自己性命叛党投敌,不仅自白了自己的一些事实,还把刘胡兰、陈德照等人是党员,与党组织有联系的石六儿、石三槐等向敌人进行告密。石五则与张生儿在残杀刘胡兰等7人过程中主动积极,手段残忍,将石三槐等6人拿木棍打昏后,用铡刀铡死。尤其严重的是,阎军威胁拷打群众逼迫用铡刀铡刘胡兰而人们拒不执行时,石五则、张生儿积极上前,手扶铡刀将刘胡兰铡死。1963年2月14日,石五则被执行枪决。同年,张生儿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另一个文章提到:
叛徒和走狗石五则、张生儿、武金川、白占林走了出来,拿起了木棒,撑起了铡刀,残暴的屠杀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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